附件1
申請納入“十三五”高等學校設置規劃
申報材料目錄
一、申請設立民辦高職學校
1. 申請納入“十三五”設置規劃的報告,內容包括:舉辦者概況、擬設學校辦學定位、服務面向、培養目標;辦學規模、辦學層次、辦學形式、辦學條件、管理體制、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;
2.論證報告,內容包括設置的必要性、可行性和建校方案(只提供規劃要點)等;
3. 舉辦者基本情況及相關證明材料;
4. 資產來源、資金數額及有效證明文件,并載明產權;
5. 現有土地、房產等辦學條件基本情況、權證或證明文件;
6. 擬設置高校所在地政府支持設立學校的文件;
7. 其他必要材料和文件。
二、申請設立公辦高職學校
1. 申請納入“十三五”設置規劃的報告,內容包括:擬設學校辦學定位、服務面向、培養目標、辦學規模、辦學層次、辦學形式、辦學條件、管理體制、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;
2. 申請設置學校的論證報告,內容包括設置的必要性、可行性、建校方案(規劃要點);
3. 現有土地、房產等辦學條件基本情況、權證或證明文件;
4. 設區市政府已舉辦有高等學校的,應提交所屬現有高校的生均經費保障情況及證明文件;申報新設置高校的,提交本地各級各類教育財政保障情況說明;
5. 其他必要材料和文件。
三、申請設立本科高校
1. 申請納入“十三五”設置規劃的報告,內容包括:舉辦者概況、擬設學校辦學定位、服務面向、培養目標、辦學規模、辦學層次、辦學形式、辦學條件、管理體制、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;
2. 論證報告,內容包括設置的必要性、可行性、建校方案(規劃要點);
3. 其他必備材料(復印件,加蓋單位公章):
(1)學;巨k學指標與國家設置標準對比表;
(2)校園建設規劃圖;
(3)校園土地使用權證;
(4)校舍房屋所有權證;
(5)專任教師中副高以上職稱人員名單(包括年齡、學歷學位、任教學科、專業技術職務、現工資關系所在單位等),專任教師中“雙師型”教師名單(包括年齡、學歷、任教課程、“雙師型”認定依據等);
(6)現有專業一覽表;
(7)首批擬申請設置的本科專業一覽表(專業數不多于6個,包括分專業的培養目標、師資力量、科研和獲獎情況、論文著作、主要課程、教學計劃摘要等);
(8)學校首批擬申請設置本科專業中緊缺專業情況以及學校近3年畢業生就業率有關情況的說明材料;
(9)授權專利和咨詢報告情況一覽表(包括具體名稱、專利號、獲得者或完成人、成果取得時間、成果人所在單位等);
(10)舉辦者承諾和落實資金投入,對學校支持政策的正式文件。
(11)其他必要材料和文件。
四、申請更名為“大學”
1. 申請納入設置規劃的報告,內容包括:舉辦者概況、擬設學校辦學定位、服務面向、培養目標、辦學規模、辦學層次、辦學形式、辦學條件、管理體制、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;
2. 論證報告,內容包括更名大學的必要性、可行性、建校方案(規劃要點);
3. 其他必備材料(復印件,加蓋單位公章):
(1)學;巨k學指標與國家設置標準對比表;
(2)校園建設規劃圖;
(3)校園占地面積土地使用權證;
(4)各學科門類、專業全日制在校生人數分布表(按學科門類、一級學科所屬的專業提供相應的在校生數,并提供各學科門類在校生數占學校在校生總數的比例);
(5)碩士、博士學位授權點一覽表(按學科門類、一級學科所屬的二級學科學位授權點,提供相應的在校生數以及畢業生屆數);
(6)省部級以上重點實驗室一覽表;
(7)省部級以上重點學科一覽表;
(8)近5年(2012-2016年)分年度及年均科研經費額;
(9)近5年(2012-2016年)科研成果獲省部級以上獎勵情況一覽表;
(10)近5年(2012-2016年)科研成果獲國家級獎勵的證書;
(11)獲近兩屆省部級以上教學成果獎一覽表;
(12)專任教師中正教授人員名單(包括年齡、學歷學位、任教學科、現工資關系所在單位等);
(13)其他必要材料和文件。
五、獨立學院轉設
1. 申請納入設置規劃的報告,主要內容包括:舉辦者概況、擬設學校辦學定位、服務面向、培養目標、辦學規模、辦學層次、辦學形式、辦學條件、管理體制、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;
2. 論證報告,內容包括轉設的必要性、可行性、建校方案(規劃要點);
3. 舉辦高校同意獨立學院轉設的正式文件;
4. 其他必備材料(復印件,加蓋單位公章):
(1)學;巨k學指標與國家設置標準對比表;
(2)獨立學院名下的校園占地面積土地使用權證;
(3)獨立學院名下的校舍房屋所有權證;
(4)舉辦高校與投資方合作舉辦獨立學院的協議書;
(5)專任教師中副高以上職稱人員名單(包括年齡、學歷學位、任教學科、專業技術職務、現工資關系所在單位等);